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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,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,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3〕1 号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〔2021〕36 号)精神,及省厅具体工作部署,结合我院实际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,特制定本章程。
一、学院概况
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、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。
办学类型及层次: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(高职专科),学制三年。
二、报名条件
凡符合我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,已经参加我省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(含补报名),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,均可报名参加我省 2023 年高职单招考试。
三、考核办法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及我院实际,2023年我院单招采用网络面谈的考核方式。
四、评分原则
1.高中毕业生:结合考生志愿,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,根据网络远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2.职业高中、中专、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历学生参考毕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,根据网络远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3.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,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。
4.飞机机电设备维修、空中乘务、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需要报考前进行面试,具体内容咨询我校招生办。
5.面谈日程:
时 间:2023年3月27日,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官网。
五、成绩评定、核分
考生成绩评定及核分,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,严格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。
六、录取办法
1.录取原则:学院根据招生计划、考生专业志愿,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。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原则录取:(1)如第一项面谈分数相同;参考第二项:高中毕业生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,职业高中、中专、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历学生参考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。
2.录取时间:第一阶段,2023年4月1日前,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。第二阶段,2023年4月6日至4月12日。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,如我院第一阶段招生计划未录满,考生可按我院征集志愿计划,再报考我院,我院认可省内其它各高职院校的成绩。4月12日前,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。
3.根据省考试院规定,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,不可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;未被录取的考生,可以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。
4.如考生未按我校规定时间阶段报道,按自动放弃注册学籍处理。
专业名称 | 学费( 元 / 每 年 ) | 招生数量 |
电子商务 | 9000 | 20 |
商务管理 | 9800 | 30 |
市场营销 | 8000 | 30 |
建筑工程技术 | 9000 | 40 |
工程造价 | 8000 | 30 |
燃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| 9000 | 40 |
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| 9000 | 20 |
机电一体化技术 | 9000 | 40 |
无人机应用技术 | 8000 | 40 |
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| 5800 | 340 |
数字媒体技术 | 8000 | 40 |
软件技术 | 9000 | 30 |
电子竞 技 地 助 与 管 理 | 9800 | 30 |
动漫制作技术 | 9000 | 30 |
空中乘务 | 8000 | 340 |
党务工作 | 8000 | 240 |
高速铁路客邀服务 | 9800 | 40 |
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| 9800 | 30 |
社会体育(跆拳道方向) | 9800 | 30 |
七、报名方式
咨询电话:13856571402